华税转让定价系列研讨沙龙之五

税务总局于近期公布了《关于开展同期资料检查的通知》(国税函[2010]323号),决定在本年度1031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完成20082009两个纳税年度同期资料准备情况的抽查工作;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强调了税务机关统计分析的重点,对企业准备的同期资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企业未保存同期资料,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不完整同期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责任。除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外,税务机关还会对企业200811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同时,没有按照要求准备同期资料或者是同期资料准备不合规的企业,会被列为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的对象,而根据目前的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一经发起调查,往往追溯10年调整,如果被调查的企业在中国还有其他的关联公司,也将会被一并进行调查。

    因此,转让定价的同期资料的准备成为企业预防和应对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的关键环节。面对当前的政策形势,企业应该做好转让定价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有效降低被反避税调查的风险,必要时可采取预约定价的形式以减少税务风险或其他涉税成本。

本次沙龙研讨会由华税律师事务所举办。主要内容为对转让定价若干案例进行介绍和深入研讨,就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和讲解;并结合反避税调查实践,帮助企业分析同期资料准备不充分时可能存在的转让定价风险,以制定应对策略及发生争议时的一般性解决方案;同时,基于长期风险规划的考虑,协助企业了解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重点和技巧。

主要内容包括:

u        转让定价与同期资料准备的最新形势介绍

u        企业在准备同期资料时应当遵循的原则与容易出现的问题

u        同期资料准备不足依法的税收法律风险

u        税务机关反避税调查的实践

u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

u        相关案例说明与解析

 

主讲人介绍:

刘天永,北京市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法律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资深税务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目前,刘天永律师担任多家跨国公司投资税务顾问,为其提供税收筹划服务。刘天永律师既专于财务、税务又精于法律,以其专业的服务、缜密的筹划和务实的作风享誉业内,并经常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中国税务报》、《中国经营报》、《证券日报》等国内主流财经媒体的采访,就税务问题发表专业律师意见。

 

 

转让定价沙龙

主题:税务机关对同期资料的审查重点解析,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反避税调查的形势与应对

举办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写字楼B1505会议室

举办时间:20101015星期五下午1430-1630

联系电话: (8610) 58697282 822

联 系 人:小姐

    站:www.hwuason.com

    www.chinatransferpricing.com

 

 

Tags:
引用通告: 点击获取引用地址
相关文章:
评论: 0 | 引用: 0 | 浏览:
昵 称:
邮 箱:
网 站:
内 容: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